中新經緯10月25日電 25日,國家藥監局發布關于23批次不符合規定化妝品的通告稱,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藥品檢驗研究院等單位檢驗,郁美凈兒童霜、采潔染發膏等23批次化妝品不符合規定。具體如下:
圖片來源:國家藥監局網站
國家藥監局指出,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及《化妝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國家藥監局要求天津、河北、江蘇、福建、廣東省(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上述23批次不符合規定化妝品涉及的注冊人、備案人、受托生產企業、境內責任人依法立案調查,責令相關企業立即依法采取風險控制措施并開展自查整改;各省(區、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相關化妝品經營者立即停止經營上述化妝品,依法調查其進貨查驗記錄等情況,對違法產品進行追根溯源;發現違法行為的,依法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同日,國家藥監局還發布了《化妝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檢查要點及判定原則》,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國家藥監局指出,負責藥品監督管理的部門依據《化妝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化妝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檢查要點及判定原則》對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受托生產企業開展檢查,并對企業執行《化妝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的情況進行綜合判定。
國家藥監局稱,對檢查判定為“生產質量管理體系存在缺陷”的企業,負責藥品監督管理的部門應當督促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報告,必要時可以組織現場復查。企業違法行為輕微,沒有造成危害后果,整改后符合《化妝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要求的,依法不予行政處罰。
此外,對檢查判定為“生產質量管理體系存在嚴重缺陷”的企業,負責藥品監督管理的部門應當依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的規定,采取責令暫停生產、經營等緊急控制措施,及時控制產品風險。
國家藥監局指出,企業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整改,并向負責藥品監督管理的部門提交整改報告。負責藥品監督管理的部門應當對企業進行現場復查,確認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恢復其生產、經營。
國家藥監局還稱,對檢查判定為“生產質量管理體系存在嚴重缺陷”的企業,負責藥品監督管理的部門應當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立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