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省教育廳印發《關于進一步落實早操制度的通知》,決定自2020年秋季學期開始,在全省中小學和高等學校進一步強化落實早操制度。
切實加強對早操活動的組織管理
(一)充分保證時間。學校要根據本校作息時間統一組織安排出操,出操時間原則上為15-20分鐘。寄宿制學校要全面落實每天早操制度,鼓勵非寄宿制學校開展早操活動。特殊天氣或特殊情況下可不出早操。
(二)科學設計內容。學校應根據學生年齡、生理、季節等實際合理安排早操活動內容。一般以跑步為主,也可以做健身操、跳繩等具有一定運動量且適合集體活動的項目。
(三)合理安排場地。早操應在校內運動場、體育館或教學樓、宿舍樓間空地等場地進行。不得組織學生到校外馬路、廣場或其它公共場所出早操,確保師生人身安全。
(四)切實提高質量。鼓勵學校和教師自編自創易學、易做、運動量適中、受學生歡迎的早操項目,不斷提高早操活動質量。學校應制定早操實施方案,由體育部(組)負責活動場地安排、活動內容設計、運動負荷控制等工作;學生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體育教師、班主任、輔導員、值班教師等負責具體落實,確保早操質量和鍛煉效果。學校應制定詳細的安全預案,預防意外傷害事故發生。教師帶操按課時記入工作量。
全省大中小學強化落實早操制度有重要意義
是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學校體育和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體行動;
是落實《山東省學生體質健康促進條例》要求,依法開展學生體質健康促進工作的具體舉措;
是培養學生運動興趣、增強學生體質、健全學生人格、錘煉學生意志,幫助學生牢固樹立健康第一的理念和組織紀律觀念的有效途徑;
是振奮學生精神、提高學生學習效率的有效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