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起,新生兒在出生六個月內補繳當年度居民醫保費后,出生之日起發生的住院醫療費可按醫保規定報銷,自出生之日起享受醫保待遇。
新生兒出生超過6個月,未滿12個月的,自參保繳費的次月起享受醫保待遇,之前發生的醫療費,不納入醫保報銷范圍。
新生兒出生12個月后繳納居民醫保費的,從繳費的當月起開始計算3個月的等待期。等待期后才能享受醫保待遇,之前發生的醫療費不納入醫保報銷范圍。
▍來源:青島醫療保障
2023年起,新生兒在出生六個月內補繳當年度居民醫保費后,出生之日起發生的住院醫療費可按醫保規定報銷,自出生之日起享受醫保待遇。
新生兒出生超過6個月,未滿12個月的,自參保繳費的次月起享受醫保待遇,之前發生的醫療費,不納入醫保報銷范圍。
新生兒出生12個月后繳納居民醫保費的,從繳費的當月起開始計算3個月的等待期。等待期后才能享受醫保待遇,之前發生的醫療費不納入醫保報銷范圍。
▍來源:青島醫療保障